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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的通知
时间:2022年04月07日     【 字体:

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的通知

 

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的通知

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赣江新区经济发展局、社会发展局,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:
  为贯彻落实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机制,切实做好我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,根据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工程系列原有申报条件进行了修订,研究制定了《江西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      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 

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                    2022年4月1日

  

(此件主动公开)


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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