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保护部发布《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[发布单位]环境保护部
[发布文号]2011年第5号
[发布时间]2011年1月24日
[实施时间]2011年10月1日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污染,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现批准《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,并由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(GB
26451—2011)
按有关法律规定,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。
该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该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,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(bz.mep.gov.cn)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(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张健伟会签)
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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